
外國人在華工作條件
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遵循“鼓勵高端,控制一般,限制低端”的原則,將來華工作的外國人分為外國高端人才(A類)、外國專業人才(B類)、外國普通人員(C類)三類,按照外國人來華工作分類標準實行分類管理。
條件:
1.外國人應年滿18周歲
2.身體健康,無犯罪記錄
3.中國境內有確定的合法用人單位
4.具有從事其工作所必需的專業技能或相適應的學位
5.外國人為國內急需緊缺的專業人員,所從事的工作符合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需要
外國高端人才(A類)
外國高端人才(A類)是指符合“高精尖缺”和市場需求導向,科學家、科技領軍人才、國際企業家、專門特殊人才等,以及符合計點積分外國高端人才標準。
1.入選國內人才引進計劃的;
2.符合國際公認的專業成就認定標準的;
3.符合市場導向的鼓勵類崗位需求的外國人才;
4.創新創業人才;
5.優秀青年人才;
6.計點積分在85分以上的。
外國高端人才可不受年齡和工作經歷的限制。
外國專業人才(B類)
外國專業人才是指符合外國人來華工作指導目錄和崗位需求,以及符合計點積分外國專業人才標準,年齡不超過60周歲。
1.具有學士及以上學位和2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歷,符合以下條款規定之一的:
在教育、科研、新聞、出版、文化、藝術、衛生、體育等特殊領域從事科研、教學、管理等工作的管理人員或專業技術人員;
執行中外政府間協議、國際組織間協議、中外經貿和工程技術合同的人員;
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聘雇人員和境外專家組織駐華機構代表;
跨國公司派遣的中層以上雇員、外國企業常駐中國代表機構的首席代表和代表;
各類企業、事業單位、社會組織等聘用的外國管理人員或專業技術人員。
2.在中國境內高校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優秀畢業生。
3.在國(境)外排名前100名的高校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。
4.外國語言教學人員。
5.計點積分在60分以上的專業人員。
計點積分要素項
1.直接賦予資格項(如入選國內人才引進計劃和符合國際公認的專業成就認定標準、符合市場導向的鼓勵類崗位標準、創新創業人才和優秀青年人才等)
2.國內聘用單位支付年薪
3.受教育程度或國際職業資質證明
4.相關工作年限
5.每年工作時間
6.漢語水平
7.工作定向、年齡
8.是否畢業于世界知名大學或有全球500強企業任職經驗
9.外國人工作管理部門鼓勵性加分